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云南 - 怒江 审批公示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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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日至**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0886-*(兰坪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项目名称

(略) 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怒江州兰坪县河西乡、中排乡

建设单位

云南宏盛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建筑材料科 (略)

项目概况

(略) 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项 (略) 怒江州兰坪县河西乡、中排乡。云南宏盛 (略) 于2009年3月首次申请获得勘查区探矿权,探矿权勘查面积为18.53km2;后分别于2010年、2011年探矿权证到期时申请办理了探矿权延续手续。企业于2013年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勘查区域面积进行了缩减,缩减后勘查区面积变更为13.61km2,并进行了探矿权延续。**日勘查区探矿权到期后,探矿工程至今一直未施工。期间,企业于2018 (略) 建筑材料科 (略) 对勘查区(面积为13.61km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探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日取得了《兰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探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环审【2019】3号)。为进一步科学、合理的勘查该区矿产资源,建设单位于2023 (略) (略) 编制了《 (略) 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实施方案(2023-2028年)》,勘查区面积缩减为10.1623km2,且项目在主体工程设计期间建设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则本次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本项目勘查面积为10.1623km2,主要建设内容为钻探工程(设计工作量:46个钻孔)、槽探工程(设计工作量3500m3)、坑探工程(设计工作量2176.00m)、1座临时堆渣库(6000m2)及相关环保设施等;总体上施工工作面积为10920m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项目, (略) 怒江州兰坪县河西乡、中排乡境内,根据《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延续变更登记联勘联审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和限制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地区范围内。根据项目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兰坪县林业和草原 (略) 兰坪县碧玉河铜矿勘探项目查询是否占有公益林的复函》,本项目探矿权勘探区块范围与天然林和公益林部分重叠。与公益林重叠面积为149.446公顷,根据工作点位与公益林的叠图分析,本项目工作点位不占用公益林。探矿权勘探区块范围与天然林重叠面积为840.5168公顷,根据工作点位与公益林的叠图分析,本项目工作区域占用公益林面积约0.48公顷。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在项目勘探施工过程中会重点保护周围的天然林,禁止占用公益林,涉及天然林的工作点位在封孔后及时进行林地复垦,保证不缩小天然林的面积。在勘探工作完成后,对施工破坏区域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和播撒当地植物草籽、植被恢复,在经过一定时间的自然生长后可恢复至现有的植物群落类型,不改变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根据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兰坪县自然资源 (略) 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探矿权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附件8),本项目探矿权勘探区块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重叠面积为24.47公顷。根据本项目工作点位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叠图分析,本项目工作点位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项目选址无重大限制因素。

根据前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勘探范围内无古树名木、珍稀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植物,不是重点保护动物的主要迁徙通道。项目占地均为临时占地,探矿工作结束后对其进行恢复,影响较小。探矿期间工程活动产生的“三废”在采取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综上,项目外环境相对较简单,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且无重大外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废气:探矿活动产生废气主要为烟尘、扬尘、燃油探矿设备产生的机械尾气、食堂油烟。

扬尘:探矿期间扬尘主要来源于钻探、探槽、探坑的表土剥离和开挖作业面、堆渣库土石方堆存,通过采取篷布覆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抑尘:

烟尘:探矿期间烟尘来源于坑探的坑道开挖时候的爆破,爆破作业较少,爆破瞬间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风力作用自然扩散。

燃油机械废气:在探矿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燃油机械设备主要为挖机、转载机等运输车辆,车辆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总烃、CO、NOx等,尾气经大气扩散的方式排放,属无组织排放。项目使用的燃油机械设备较少,故废气产生量不大。因项目所在地地势空旷,山坡上植被较为茂盛,且探矿点工程量不大且为间歇性作业,产生的废气量不大,故项目产生的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植被净化、大气中扩散稀释等后,浓度较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食堂油烟:项目依托已建的营地食堂作为员工就餐地,食堂使用罐装煤气及电能作为能源,食堂产生的油烟经设置于灶头上方的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室外排放。

废水:探矿期间废水来源为勘探涌水、钻探作业设备冷却水、生活污水、淋滤水

勘探涌水:考虑最不利的情况,项目在探矿中会有涌水产生,若探矿过程中出现地下涌水,对其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洒水降尘,不外排;待勘查结束后采用“堵漏塞子+水泥浇筑”的方式进行封堵。

钻探作业设备冷却水:设备冷却废水从钻机的回水管回流后,暂存于水泥浆循环沉淀池,沉淀时间8h后,取上层优质泥浆作为钻机冷却用液使用,剩余自然蒸发、洒水降尘,沉淀污泥自然干化后全部回填,不外排废水。

生活污水:探矿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前期营地的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农肥对前期营地的菜地进行浇灌,不外排。

淋滤水:探矿期间淋滤水来源于堆渣库,堆渣库的土石方用篷布覆盖,堆渣库周围设置截排水沟,淋滤水收集于废水收集池,作为降尘水回用,不外排。

噪声:探矿期间产生的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爆炸声以及车辆运输噪声。噪声在传播过程中因传播距离、空气、树木等吸收、阻碍而衰减。根据噪声预测,本项目机械设备噪声随着距离的增加而逐渐降低,距离衰减至200m时,噪声值已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

坑探废土石:

钻探土石方:单个钻探点土方产生量约3m3,拟临时堆放于钻探点周边施工作业区域内,使用篷布遮盖,同时设置拦挡措施,待单个钻探的地质编录工作完成后,及时对工作平台压实回填、植被恢复、表土覆盖于回填区域表层,钻孔进行封孔处理,未产生弃方。

槽探土石方:槽探工作产生的土石方约3500m3,土石方全部用运输车运至堆渣库进行临时存放,并且表土与深层土分开堆存,表面用篷布遮盖,并设置拦挡措施,防止雨天雨水直接冲刷土石方,待单个槽探工作结束及时进行覆土回填和植被恢复,未产生弃方。

坑探土石方:坑探工作产生的土石方约9400m3,土石方全部用运输车运至堆渣库进行临时存放,并且表土与深层土分开堆存,表面篷布遮盖,并设置拦挡措施,防止雨天雨水直接冲刷土石方,待探矿工作结束后,坑探土石方留在堆渣库进行分层压实,最后采取植被恢复,表土覆盖于回填区域表层,未产生弃方。

生活垃圾:前期营地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勘探作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带的垃圾袋统一收集后,在单一勘探点勘探结束后既带离作业区,可与项目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沉淀污泥:项目使用湿法钻探,钻探废水、矿井涌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循环使用,池内剩余的沉淀污泥通过自然干化后直接回填。

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经收集后的废油暂存于封闭型的存储容器(桶)内,与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部门清运处置。

废油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探矿期间,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妥善处置,未发生固体废物乱堆乱弃现象。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

(1)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工期安排,避开暴雨季节施工。钻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方,就近堆放于钻孔两侧,采用篷布覆盖,减少占地及水土流失,待探矿结束后,全部回填;槽探和坑探产生的废土石方运至堆渣库,采用篷布覆盖,减少占地及水土流失;待单个钻探和槽探工作点位探矿结束后随即进行回填,并进行植被恢复;探矿结束后坑探土石方留在堆渣库进行分层压实,最后采取植被恢复。

(2)施工时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公益林区域,施工作业区尽可能少破坏林地、耕地。严禁在施工区牌,严格管理。待勘探工作结束后由勘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钻孔作业设备及周围需铺盖防渗膜,防止机油跑冒滴漏。另外,在钻机等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需严格管理,维修区域底部采取铺设防渗膜等措施,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滴洒漏油;同时避免带有油渍的维修器具乱摆乱放。废油漆桶收集后在工作结束后由勘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进行台账记录。

(3)项目生活办公区依托已建的前期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勘探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有施工人员自带便携式塑料袋集中收集,在每一次勘探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人员立即带走与项目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即送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在探矿作业区。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1)废机油存储容器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粘贴标签、做好底部防渗漏措施(不锈钢铁盆+防渗透膜),防止容器泄露的废油污染周围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若发生容器泄露,应尽快找出泄露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2)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地面防渗需要采用“防渗混凝土+加铺环氧树脂”进行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3)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基础防渗,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牌,设置禁止烟火标识,严格管理,禁止携带明火进入储存区。

(4)废机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废机油到一定量时勘查单位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油漆使用完后产生的废油漆桶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

(6)若物料(废机油)不慎泄露并引发火灾时,迅速转移周围人群,并及时拨打119,寻求消防部门的帮助,寻求政府部门及周边势力的帮助。

(7)加强员工培训及安全管理,减小事故隐患。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略) 兰坪县碧玉河铜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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