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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安仁县大石水库管理所机器设备等报废金属类资产处置拍卖(郴公产告字〔2024〕第212号)》的公告,现委托方根据防洪防汛工作部署要求,补充如下公告:
1、所有报废设备金属由买受人自行安排机械和人工拆除,在拆除、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的30天之内完成拆除,如未在30天之内完成拆除,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包括已拆除的部分)。
3、买受人在拆除过程中,必须根据加固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拆除,全力配合加固工程的进度,不能影响到加固工程的施工和作业。
特此公告!
湖 (略)
**日
文档附件: |
安仁县大石水库管理所机器设备等报废金属类资产处置拍卖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