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四川乐汉 (略) 竣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乐汉 (略)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要求,对公司竣工档案编制整理归档成册、档案扫描、档案刻录、档案检查、档案交验等相关竣工资料咨询服务工作。
2.2 项目地点: (略) (略) 罗目镇水井村交通街12号。
2.3 服务周期:按照合同要求。
2.4 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其中,竞争性部分报价为23万元,非竞争性部分报价(暂列金额)为17万元。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3.3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未处于有关行 (略) 场禁入期。
3.4 具有较好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5 近三年(**日至今),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
3.6 近三年(自**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业绩应满足:至少承担过1个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类的项目。
3.7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证书。
3.8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日开始在四川乐汉 (略) 网站(网站地址http://**)免费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比选文件有关通知(若有)由申请人在四川乐汉 (略) 网站(网站地址http://**)自行查阅与下载。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1评审地点:四川乐汉 (略) 管理中心会议室。
6.2评审时间:**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比选人对确定的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未中选人不另发书面通知。
9. 附件
比选人:四川乐汉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