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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 (略) 粮油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32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略) 级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运财农〔2023〕90号)文件,为夯实我县粮油生产基础,实施大豆油料单产提升,组织开展关键增产技术试验示范片。县域内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新型经营主体申报须具备50亩以上种植面积。
2、在本县注册的新型经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3、具有一定种植经验,示范带动力强。
报名时间:**日-**日
夏县农业农村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