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540.*元 | |
项目编号:SWZC*H2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17至2024-06-14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2 | 监测编号 | GR2024* | ||||||||||||||||||||||||||||||||||||||||||||||||||||||||||||||||||||||||||||||||||||||||||
标的名称 |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有限公司所属淄博周村区青年路93号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 | 转让底价 | 540.*元 | ||||||||||||||||||||||||||||||||||||||||||||||||||||||||||||||||||||||||||||||||||||||||||
挂牌日期 | 2024-05-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14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启新土地房地产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600.03 | 备案单位 | 山东省国有 (略)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周政房字第*、*号 | 地址 | (略) 周 (略) 93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973.35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办公楼、商业用房、厂房等 | ||||||||||||||||||||||||||||||||||||||||||||||||||||||||||||||||||||||||||||||||||||||||||
详细信息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该资 (略) 周 (略) 93号,由山东 (略) 持有,有证房产面积3973.35㎡,无证房产面积1767.05㎡。该资产对外正常租赁,租赁期限10年,挂牌价格包含增值税。该资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由山 (略) 持有,土地来源为省政府作价出资注入,土地证号:淄国用(2005)第D*号,使用权面积:4598.51㎡,地类(用途):其他商服,土地性质:作价出资(出让),使用年限至2043年5月5日。 3.该资产现状:
①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第3项:锅炉房;第11项:老配电室(二层),上述房屋已闲置多年,以上房屋已无法继续使用。剩余房屋建筑物建造质量较好,日常维护情况正常,部分房屋建筑物后期经承租方不同程度的装修和改造,并对变压器、地下排水管、 (略) 进行更换、改造,且资产评估过程中未包含该价值,受让方需与承租方协商解决。 ②尚有承租方投资建设的房产:传达室沿建,建筑面积:32.12平方米,砖混结构,且资产评估价值中未包含该价值,受让方需与承租方协商解决。 ③2018年10月11日山东省茧丝检验所变更为山东 (略) ,依据鲁财资[2018]52号文件《关于同意山东省茧丝检验所资产整体划转的函》,但并未对山东省茧丝检验所持有的周政房字第*号、周政房字第*号房屋产权证书进行变更登记,房产存在不能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风险。 ④依据山东省茧丝检验所于2018年签订的《租赁合同》,将资产整体租赁给承租方,租期十年,年租金*元/年,租期截止到2028年4月29日,承租方已将后5年租金*元支付给山东省茧丝检验所,评估值对该后5年预付租金*元未予以扣减。 ⑤受让方按照资产现状接受转让标的,终止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需与承租方协商,自行负责后续腾房事宜。 4.该宗资产持有人为山东 (略) ,其所在土地产权持有人为山 (略) ,土地和房产权属不一致,存在不能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风险。 5.转让标的另包含部分无证房产、地上构筑物(道路、围墙)等。 6.该资产交易成功后,产权持有人配合购买方办理变更土地、房产登记手续。 7.其他事项详见(启新评报字〔2023〕01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查看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 8.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所列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17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2.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3.该资 (略) 周 (略) 93号,由山东 (略) 持有,有证房产面积3973.35㎡,无证房产面积1767.05㎡。该资产对外正常租赁,租赁期限10年,挂牌价格包含增值税。该资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由山 (略) 持有,土地来源为省政府作价出资注入,土地证号淄国用(2005)第D*号,使用权面积:4598.51㎡,地类(用途):其他商服,土地性质:作价出资(出让)使用年限至2043年5月5日。 4.该资产现状:序号 权证号码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建筑物名称 结构 1 无证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检验综合实验楼 框架 2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抱平车间 混合 3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锅炉房 混合 4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附房 混合 5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干茧实验楼 混合 6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生丝检验楼 混合 7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生丝检验楼(东房) 混合 8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办公综合楼 混合 9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商业用房 混合 10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商业用房(传达室) 混合 11 周政房字第*号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老配电室(二层) 混合 12 无证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锅炉附房 混合 13 无证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商业房(东) 混合 14 无证 山东省茧丝检验所 (略) 93号 商业房(西) 混合 ①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第3项:锅炉房;第11项:老配电室(二层),上述房屋已闲置多年,以上房屋已无法继续使用。剩余房屋建筑物建造质量较好,日常维护情况正常,部分房屋建筑物后期经承租方不同程度的装修和改造,并对变压器、地下排水管、 (略) 进行更换、改造,且资产评估过程中未包含该价值,受让方需与承租方协商解决。 ②尚有承租方投资建设的房产:传达室沿建,建筑面积:32.12平方米,砖混结构,且资产评估价值中未包含该价值,受让方需与承租方协商解决。 ③2018年10月11日山东省茧丝检验所变更为山东 (略) ,依据鲁财资[2018]52号文件《关于同意山东省茧丝检验所资产整体划转的函》,但并未对山东省茧丝检验所持有的周政房字第*号、周政房字第*号房屋产权证书进行变更登记,房产存在不能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风险。 ④依据山东省茧丝检验所于2018年签订的《租赁合同》,将资产整体租赁给承租方,租期十年,年租金*元/年,租期截止到2028年4月29日,承租方已将后5年租金*元支付给山东省茧丝检验所,评估值对该后5年预付租金*元未予以扣减。⑤受让方按照资产现状接受转让标的,终止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需与承租方协商,自行负责后续腾房事宜。5.该宗资产持有人为山东 (略) ,其所在土地产权持有人为山 (略) ,土地和房产权属不一致,存在不能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风险。6.转让标的另包含部分无证房产、地上构筑物(道路、围墙)等。7.该资产交易成功后,产权持有人配合购买方办理变更土地、房产登记手续。8.其他事项详见(启新评报字〔2023〕01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查看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9.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所列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产权过户时实际测量为准。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包含水、电)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变更登记等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相关政策法规中未明确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本项目须同时受让山 (略) 所属淄博周 (略) 93号土地使用权项目。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周 (略) 9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东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李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