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加工园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 - 牡丹江 招标公告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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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法

1.1 采购条件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加工园区广告宣传采购项目 ,经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 (略) 批准,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 (略) 边合区,现园区计划采购门口迎宾LOGO、园区内导视杆、铁军令、安全生产背景板等广告宣传产品(具体详见附件)。需在规定时间内,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情况下完成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工作。

工期:10天

2.2最高限价: *元 (含税费、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21年9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至少完成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类似本项目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注:(1)-(3)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21年9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⑧其他禁止情形: 根据《 (略) (略) 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4 年9月 25 日 0 时 0 分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0 时 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 (略) (略) 松北大道245号( (略) 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5.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5.2最高限价 *元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3竞价时间: 2024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11时 00 分。

6.确定成交供应商

6.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6.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7.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8 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大楼 5 楼 506 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孟女士

电 话: *

监督部门: 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 (略) 综合部

联 系 人: 纪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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