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青联发〔2024〕10号
全县各级少先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构建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团县委、县教体局、县少工委决定开展2024年肥西县“红领巾奖章”二星章评选活动暨“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争章章目
争章章目为个人二星章和集体二星章。
二、“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争章标准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年龄在6—14周岁的少先队员;
2.牢记和践行总书记殷殷嘱托,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树立远大理想,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3.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自觉遵守纪律, 模范遵守队章,乐于奉献和服务,能够为少先队组织出力献策;
4.善于创造、勇于实践,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红领巾爱学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学校、各单位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应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公示要提供县级团委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核实后将予以通报。(公示材料参考附件6)
团 县 委:0551-*
县教体局:0551-*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供Word电子版,获奖情况仅填写县级及以上;
2.“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集体二星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表(附件3、4、5)需插入电子照片,提供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3.“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申报个人和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人的事迹详细介绍,需加盖学校公章,不超过1000字;
4.公示情况说明参考附件6,提供盖章扫描件及公示栏照片;
5. 荣誉表彰证明材料:
(1)二星章申报个人和集体须提供一星章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争章护照(有文件、证书、争章护照中的一项即可。文件有学校或学校少工委红头并盖章;证书有学校或学校少工委盖章;争章护照中的信息完整、章目齐全),以及其他荣誉表彰类证明材料(主要提供县级以上);
(2)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人的各类荣誉表彰类材料(主要提供县级以上);
6. 所有申报的个人或集体均需提供照片,个人请提供生活照,集体需提供集体照(照片应清晰、美观、大方,无不文明行为,需佩戴红领巾,场景为学习、工作或者生活均可,如敬队礼要规范)。
各学校少工委要在申报汇总表(附件1)中对申报个人和集体按照综合表现和推荐优先级进行排序,汇总表排序将作为县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至团县委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个人(集体)事迹介绍与证明材料不符合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所在学校、集体及个人的评选资格。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551-*
邮箱:*@*q.com
附件:1 . 肥西县“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申报名额分配表
2 . 肥西县“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汇总表
3. 肥西县“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申报表
4. 肥西县“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申报表
5. 肥西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申报表
6. 公示及情况说明模板
共青团肥西县委员会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少先队肥西县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