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 阿克苏 招标公告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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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概况

阿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4-01-312

项目名称:阿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等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阿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等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 (略)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 (略) 上发布。
2、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 (略)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 (略) (略) 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 (略) ”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25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 (略)

地 址: (略) 依干其镇依干 (略) 电影小镇7号楼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荣英、李富贵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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