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集团太佳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直接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4-TJDGS-FW-00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集团太佳 (略) 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山西路桥集团太佳 (略) (电话:0351-*)
项目监督人:山西 (略) 招标采购中心(0351-*)
山西路桥集团太佳 (略) 收费机电部(0351-*)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4日17时至2024年1月29日17时
山西路桥集团太佳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直接采购项目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50000元;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单体计价/取费折扣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001标段 | 山西弘韬(阳曲)律师事务所 | 50000(含税) | 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 | 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山西弘韬(阳曲)律师事务所 | 担任方 (略) 法律顾问、太原 (略) 法律顾问、 (略) 法律顾问、山西维斯塔 (略) 法律顾问、太原美丽主题 (略) 法律顾问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山西弘韬(阳曲)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经查实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标准和方法及服务承诺等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和招标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投标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山西路桥集团太佳 (略)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