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福建 - 南平 招标公告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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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 (略)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延发改(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 (略) 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 (略)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2.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8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612.2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35.47 万元,基本预备费52.33 万元,具体实施范围为: (略) 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综合楼,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658.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 4229.22m2。内设物理、化学及生物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多功能报告厅等专用教室和图书馆;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后,移交完整材料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咨询成果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要求;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设计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咨询人配合委托人开展项目的工作(如:初设报批、概算报批、竣工结算、办理审核预结算、项目资料归档等)以及综合协调工作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弱电系统、消防、桩基、人防工程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及重大设计变更的优化等后续配合服务;

(3)工程造价咨询:包括概算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的全过程服务(含背靠背式工程预结算编制服务)。具体包含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背靠背式工程预结算编制服务,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设计、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4)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

(5)其他咨询:招标代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或服务、建筑工程总承包等招标工作)、BIM设计、桩基检测、基坑检测、施工图审查、白蚁检测、空气质量检测、防雷检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等项目竣工验收前所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如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1. 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中只允许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和一家设计咨询单位;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且负责项目管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⑤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 月18日09 时00 分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9月23日23 时59 分5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9095/yp/)(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2日08 时30分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9095/y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和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9095/y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

地址: (略) 延平区新城中心,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9-* ,传真: /

联系人: 魏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江滨中路127号滨江通信大楼十二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9-*,传真: /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

网址:http://**:9095/y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412室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 (略) 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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