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口县石板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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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口县石板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口县石板滩水库 |
建设单位 | 江口县水务工程服务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众益生态 (略) |
项目概况 | 石板滩水库原设计正常水位296.85m,相应的库容为12.#m3,总库容88.#m3,最大坝高11m,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根据《江口县石板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复核石板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常水位296.85m,相应的库容为12.#m3,总库容88.#m3,最大坝高11m。本次除险加固设计正常蓄水位296.85m,设计洪水位302.29m,校核洪水位304.47m。水库总库容88.#m3,最大坝高16m。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规定,石板滩工程属Ⅴ等工程,水库为小(2)型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其相应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0%),校核洪水位100年一遇(P=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