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主城区林草生 (略) 级检查和数据汇总 | ||
品目 | 其他林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4: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府采购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凤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镜泊西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铜山区茅村镇民盛路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凤娟 |
项目概况 主城区林草生 (略) 级检查和数据汇总 JSZC-*-XTZX-C2024-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TZX-C2024-0002
项目名称:主城区林草生 (略) 级检查和数据汇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159万元
采购需求:
(一)主城区林草湿调查监测
(二)市级检查和数据汇总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略) 林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或“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庄凤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云龙区世贸广场钻石国际C座716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df*ed54b2a81cd1cfe788ec3e5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镜泊西路7号
联系人:王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世贸广场钻石国际C座716室
联系人:庄凤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凤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