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菜走出去宣传推介活动(澳门站)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福建 - 福州 招标公告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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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了贯彻落实《 (略) 闽菜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闽菜知名度及影响力, (略) 申创“世界美食之都”, (略) 商务局拟在澳门举办“有福之州 美食之都” (略) 申创“世界美食之都”闽菜宣传推介会(澳门站)活动,现向有关单位、机构询价举办活动的相关费用。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有福之州 美食之都” (略) 申创“世界美食

  之都”闽菜宣传推介会(澳门站)

  2.服务内容:在澳 (略) 闽菜宣传推介活动

  二、项目要求

  计划执行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定。

  三、策划要求

  1.深入挖掘福州闽菜美食文化内涵,通过图文展示、宣传视频、美食展示、美食体验、品鉴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推介,进一步提升闽菜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2.活动策划需注重参与性与互动性,融入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宣传推广方式,扩大福州闽菜品牌的影响力。

  3.策划方案应包含但不仅限于: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主题、活动规模、活动对象、活动内容、活动宣传渠道等。

  四、执行要求

  1.活动场地

  活动举办持续时间为半天,推介地点应选择在澳门交通便捷、停车方便的会场(报价材料应体现会场选址范围),会场要求宽敞高挑无立柱,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100人课桌式布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座位数量),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满足10人休息的领导会见室;一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的化妆室;配备满足闽菜烹饪制作的场地,需包括炉具、汤锅等厨房用品。

  2.现场氛围布置及文宣品

  推介活动现场需配置包括但不限于与场地相适应的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室内LED屏幕(P3型号),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舞台、灯光、音响;设置签到台、若干引导牌;需在场地上设置包括但不限于1块10平方米以上的主视觉展板,制作不少于10块展架,用于宣传 (略) 、闽菜文化、闽菜博物馆、菜品展示、大师介绍、企业介绍、福州茉莉花茶等。签到台、引导台、主视觉展板、展架文本内容需中英双文。

  设置闽菜特色小吃制作展示区,展示区提供不少于两种特色小吃的现场制作品鉴,包括鱼丸、肉燕等,现场提供的特色小吃需满足现场人员品鉴的份量。

  需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折页、礼品手提袋设计与制作各不少于100个,具有福州特色的伴手礼数量不少于100份。

  3.参会及工作人员

  邀请50名以上嘉宾参加,包括但不限于澳门政府部门、当地餐饮烹饪行业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的代表等人员参加。

  需组织相关餐饮行业协会进行组织筹备:组建闽菜大师厨师团队,厨师团队不少于8人,并制作统一的团队服装;以及食材采购、餐饮服务人员等参与。

  配备包括但不限于:闽菜推介、灯光、音响、摄影、摄像、传统艺术表演、主持人等工作人员。

  推介活动过程中要穿插不少于1场具有地方特色的表演节目,以及2道福州闽菜烹饪表演,闽菜烹饪表演过程需配备专业福州闽菜推介人员。

  4.食材等采购及制作

  推介活动开始前需采购满足活动现场100人分餐品鉴的闽菜食材并负责运输。食材用于制作包括但不限于佛跳墙、鸡汤汆海蚌、鱼丸、肉燕等传统闽菜及小吃。

  5.宣传推广

  做好会前、会后宣传文案编撰草拟工作(根据需要中英双文)。拍摄并剪辑不少于1支活动现场相关视频,制作不少于1个有关福州闽菜推介PPT(含英文翻译),并拍摄活动现场照片(包括各项活动内容)。

  要做好宣传;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福州日报、福州电视台等宣传渠道,在不少于10个国家、省级、市级媒体(各不少于1家) (略) 络新媒体宣传报道,新媒体单条推广曝光量不少于#。

  五、项目其它事项

  1.会务安排

  推介活动行程中的住宿、会议等时间地点要清楚准确,行程安排科学流畅。为厨师团队、主持人、媒体记者及部分嘉宾提供住宿、用餐、交通安排( (略)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住宿费用、餐费、交通费用按照规定由各单位自行承担),住宿安排及用餐标 (略) 财政相关规定执行,住宿按照双人一间或单人一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住宿场地离活动场地车程不超过15分钟(或步行不超过15分钟);租用大巴、商务车 (略) 区内交通接送,具体租用数量和天数,根据具体工作人员及邀请嘉宾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要求租用的交通车辆车况良好,驾乘人员服务规范。车费报价包含意外险、停车、过路过桥、全程饮用水等综合费用。

  2.成果要求

  根据采购人最后认可的方案,在不突破经费预算的情况下,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组织工作。做好活动过程中摄影、摄像素材的收集工作,活动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存档。

  推介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开展验收。活动结束后30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供结案报告一式三份,说明此次活动情况、亮点、成效以及意见建议,图文并茂,打印成册。

  六、报价要求

  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根据采购内容,提供详细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于9月29日18:00前提交我局。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地址: (略) 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10层1022室

  联系人:邱腾飞

  联系电话:#

   (略) 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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