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律事务,防范经营风险,为日常业务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进依法治企和依法经营工作,按照《呼伦 (略) 外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呼伦贝尔农 (略) 拟聘请常年法律事务顾问,现采取比选方式聘请常年法律事务顾问,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比选单位:呼伦贝尔农 (略) 。
(二)比选内容:常年法律事务顾问。
(三)比选年限: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
(五)控制价:4万元。
二、服务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常年法律事务顾问按年度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解答公司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参与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为公司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供意见和建议;
3. 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 为公司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及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 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6. 提供与公司运行和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类法律信息;
7. 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举办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8. 接收公司委托后,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
9. 对于公司竞争对手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传播;
10. (略) 提交全面工作报告, (略) 运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汇报有关诉讼或重大委托事项的情况;
11. 每年开展一次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评估工作,为公司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建章立制提供参考依据;
12. 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4万元,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控制限价为基础,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三、比选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3. 行业地位突出,在专业领域业绩优异,在党建方面获得较高荣誉;
4. 服务内容完善,法律资源整合能力强, (略) 所需主要专业领域的服务;
5. 律所可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团队成员原则上应为律所律师,成员稳定,专业搭配合理;
(二)常年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要求:
1. 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C级以上,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执业8年以上资格;
3.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熟悉企业经营特点,对企业法律需求理解深刻,能够提出务实的法律解决方案,能够坚持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4. 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 在相关专业领域业绩优异,没有给客户造成重大损失,与农垦集团及其他所属单位无利益冲突;
6. 严守保密制度,能够保守商业秘密。
7. 有处理政府、事业、国营企业单位法律事务经验,担任过政府、事业、国营企业单位法律顾问。
(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五)具备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略) 建立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控制限价为基础,进行下浮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五、报名时间
接受公告内容,有意愿参与比选的单位请 (略) 电话联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日16:00。 (略) 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六、比选方式
(一)比选按照《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开展工作。
(二)参会单位需提供2套相关比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 (略) 采取现场评选打分,比选评分后,得分最高的比选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琳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八、其他应告知内容
比选会议定于**日上午10:00, (略) 三楼会议室召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呼伦贝尔农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