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深化法治医保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 (略)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一)主要服务内容 1.对我局(含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服务; 2.协助我局起草、修改、审核涉法合同及法律文书,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我局行政管理中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等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我局开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工作,提供法律培训; 4.参与处理、调解涉及我局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或其他纠纷; 5.每年免费代理4件诉讼案件; 6.完成我局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 本次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年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再继续履行下一年合同。 (三)比选资金预算 最高限价2万元/年,三年总预算不超过6万,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出项目总预算。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由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三)运行规范,业绩优良,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法律服务人员和专业能力。 三、比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日9:00—5月31日18:00 2.报名地点: (略)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略) 自流井区丹桂街汇东路650号513)。 (二)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4.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未列入失信主体、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资质证明材料; 7.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13-*。 (三)开展比选 1.比选时间及地点:**日上午10时, (略) 医疗保障局516会议室。 2.本次项目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参加比选单位应将报名资料和比选价格(加盖公章)装入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中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低价格,则由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重新报价,重新报价不能高于上一次报价。 四、其他事项 (一)当符合条件的参加比选单位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比选。 (二)本次比选以公告方式邀请,比选 (略) 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略) 医疗保障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