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康养城项目2024—2025年营销部夏季和冬季服装采购比选公告

福建 - 三明 招标公告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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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三明康养城项目2024—2025年营销部夏季和冬季服装采购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生态新城明城 (略) (下称“比选人”)委托福建省 (略) (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康养城项目2024—2025年营销部夏季和冬季服装采购

2.比选人名称:三明生态新城明城 (略)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交货期限:交货期具体以比选人下单时间为准

5.交货地址: (略) (略) (具体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服务内容为三明康养城项目2024—2025年营销部夏季和冬季服装采购。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一览表。

三、服务费用

1.本次比选报价以下浮率(设定为K)形式填报。下浮率K值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各产品结算单价=对应产品不含税单价×(1-K),所需产品及产品单价见附件1:采购清单一览表。

3.本次比选各项所需产品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比选人不保证产品的最低采购数量。产品不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产品成本、打样费、所需各项费用、包装费、运杂费(含运输保险费)、资料费、装车费、赶工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费、各种风险费用及利润等,即比选人采购该服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须按《采购清单一览表》产品品类备注栏提供样衣(共11件),各产品样衣应当满足比选要求。

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本比选项目发布比选公告之日的近1年内(2023年10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项房地产行业中相关服装采购类似业绩。

4.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 (略) 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2: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根据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4年10月9日09:00;

2.比选地点:福建省 (略) 1411-1室(地址: (略) (略) (略) 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4.比选人联系人:周清萍;联系电话:0598-#;

5.监督部门:三明生态新城明城 (略) ;

6.公告媒介: (略) (略) 网站(http://**)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及样衣(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提供样衣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样衣审核。根据提交的服装样衣进行以下审核:

3.1面料材质检查:检查布料是否符合清单要求的面料材质、工艺、颜色,确认有无明显色差、杂色。

3.2 样衣细节工艺:

?对称部位检查:衣领、袖口、袖长、口袋是否对称;领口是否圆顺、端正;脚边是否平整。

?绱袖圈检查:吃势溶位是否均匀。

?拉链检查:上下拉动是否顺畅,型号是否符合要求,拉链尾有无胶刺。

?四合扣检查:扣子颜色、大小是否符合要求,上下扣后是否牢固,有无松脱,扣子边缘是否锋利。

3.3 车缝线检查:确认车线颜色、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掉色。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与比选人要求一致的产品样衣。未提供样衣或所提供样衣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视为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4.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4.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5.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6.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7.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8.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服装面料质地及颜色需经比选人认可,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产品质量以中选人向比选人提供的样衣为标准。中选人须保证产品质量,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中选人须负责调换或修改,相关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人需提供现场量体服务,确保服装尺寸合身,穿着舒适,包括胸围、腰围、臀围、肩宽、袖长等部位的测量。

4.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逾期交货方面,未经比选人允许逾期交货的,中选人每逾期一天,比选人有权扣除中选人逾期产品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中选人逾期10天未交货的,比选人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

5.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若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合同期限按年度顺延,顺延次数不超过1次。

6.合同年度顺延期间,若可能存在缺货情况,双方协商确认后,可选择同价位且款式近似的服装,以确保在预算内获得既实用又符合企业形象的服装。

7.本项目的比选代理费2000元由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

8.本项目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样衣将于比选结束后当场退还。中选人提供的样衣不退还,作为后期验货比对标准。

附件:下载文件



比选人:三明生态新城明城 (略)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日期: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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